兰序“星火公益”
《民法典》已伴随我们走过五载,它不是冰冷的法条集合,而是守护生活的权利法典。新的一周,兰序民法典公益咨询服务依旧如常等候大家,把满满的法律干货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分享给大家!
本周普法小课堂

Q
游泳馆经营者声明“物品遗失概不负责”有效吗?
为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常常使用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然而订入合同的格式条款并非当然有效,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或者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免除或减轻自己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通常情况下,自己的确应当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但在游泳馆中,游泳馆的经营者应当预见消费者通常情况下会将手机等贵重电子产品放入储物柜,因为这类物品不适合在游泳时随身携带或使用。所以,游泳馆应当为此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游泳馆不能通过格式条款来不合理地免除自己在这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A
关联法条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星火公益」不是一次性温暖,而是每周不变的陪伴!无论你是法律小白还是遇到难题的当事人,每周五来这里 ——让专业律师成为你身边的法律朋友,让维权不再难上加难!

关于蘭序清收:
北京兰序律师事务所位于中国的金融总部和首善之区——北京市西城区,掩映在红墙怀绕中,屹立于德胜门之下,是谓“红墙律师、助您德胜”。兰序律所清收团队深耕金融债权法律业务多年,为融资租赁、银行、信托、资管、私募行业机构及企业提供了卓有成效的债权清收与执行解决方案。兰序清收团队以“合规为体+创新为用”为办案指导思想,以“钉钉子”和“啃硬骨头”的精神,凭借三大办案法宝——“案件质效控制体系、创新的法律清收策略和广泛的资源网络”,发挥强大的执行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债务重组经验,帮助众多客户顺利破解“执行难”困局,实现债权价值最大化。
